2008/09/17 15:59

開店租屋或頂讓店面付定金,建議付定方最好請求收定方簽寫一份定金收據及協定,收據及協定上對於定金處理方式、簽約時間等做一個約定,以保障承租方的權益。要特別注意的是,付定金後,雙方約定關係依約業已成立,雙方皆負有履約的義務,因此建議,支付定金收據及協定也要簽立註明收付款人雙方姓名、定金支付金額、簽約期限及違約條款的協議約定(任何一方若因故無法如期實現其承絡時,另一方可以憑收據要求對方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

然若約定期限已過,付定方未按約定簽定正式簽定合約,雙方口頭所承諾的約定或定金收據上的文字約定視為無效。付定方不得要求歸還定金;當然收定方也就不須歸還其定金。

更多租店面實務經驗探討>租店實務技巧or 定金探討or租店檢核表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娛樂/百貨開店市集 or 餐飲開店市集 or 補教市集 or 網路開店市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