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開店商家業主面臨到經營不善或財務困難等困境問題時,如果這些問題無法在短期間內改善且無法憑一己之力克服困境解決問題,將事業作個重整或暫停營業,未嘗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一般來說,業主決定暫停營業或結束營業時,要處理下面幾個狀況:
一是財務或債務的處理,負帳過多時必要時申請破產。
二是公司行號須辦理解散或清算,按照正常程序辦理註銷,不然負責人及其股東,想另行開立公司或行號時會很麻煩。
三是公司的部份資產要作頂讓移轉處分。
四是人員遣散。

如果組織為獨資商號,只要去各縣市政府的營利事業管理處申請歇業就可以了。
如果組織為公司先去經濟部申請歇業,等核准公文下來,再去台北市(高雄市)的商業管理處辦理或中部辦公室(商業管理處)申請,等核准公文下來,再去各縣市政府的營利事業管理處辦理,最後還要去國稅局辦理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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