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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是屬於行政法規,並非刑事法規。行政法規處罰的目的在於達到行政目的,大多只是罰錢;就好像被交通警察開罰單一樣,只要接到主管機關的裁罰通知去繳交罰鍰即可,不用上警局也不用上法院,當然也不會有(案底)前科記錄等的問題。菸害防制法第12條販賣菸品之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供應菸品予。菸害防制法第24條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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