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銷貨解約資訊揭露不清鑑賞期可延長4個月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飲茶飲業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飲茶飲業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解約資訊揭露不清鑑賞期可延長4個月

網路購物依消保法規定網路購物有7日鑑賞期,但是業者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消費者無從表示解約退貨,要如何處理?

換言之,無論是訪問交易或通訊交易,企業經營者應主動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之行使期限及方式。消費者倘遇 企業經營者未提供上述資訊時,可依消保法主張7日解除權(鑑賞期)應從資訊提供次日起算;若企業經營者不願提供資訊時,消費者的交易解除權則從收到商品(服務)後已逾4個月才會消滅。

此外,若是經由網際網路從事通訊交易時,業者提供之相關交易解約資訊,應以可供消費者完整查閱、儲存之電子方式為之,始符合消保法第18條第2項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路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自105年1月1日起對於消保法上「訪問交易」或「通訊交易」的特種交易,如果經營者未提供消費者相關解約資訊,則 7日解除權(鑑賞期)應自業者提供解約相關資訊之次日起算。如果業者不願提供解約資訊,則契約解除權將從消費者收到商品(服務)後逾4個月才消滅。

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相關法律條文

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前項應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
二、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
三、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四、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
五、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
第一項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或解釋權。
二、限制或免除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行使權利,加重消費者之義務或責任。
四、其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事項。
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之效力,依前條規定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

企業經營者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方式訂立契約時,應將下列資訊以清楚易懂之文句記載於書面,提供消費者:
一、企業經營者之名稱、代表人、事務所或營業所及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消費者得迅速有效聯絡之通訊資料。
二、商品或服務之內容、對價、付款期日及方式、交付期日及方式。
三、消費者依第十九條規定解除契約之行使期限及方式。
四、商品或服務依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排除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五、消費申訴之受理方式。
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經由網際網路所為之通訊交易,前項應提供之資訊應以可供消費者完整查閱、儲存之電子方式為之。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企業經營者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方式訂立契約時,應將下列資訊以清楚易懂之文句記載於書面,提供消費者:
一、企業經營者之名稱、代表人、事務所或營業所及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消費者得迅速有效聯絡之通訊資料。
二、商品或服務之內容、對價、付款期日及方式、交付期日及方式。
三、消費者依第十九條規定解除契約之行使期限及方式。
四、商品或服務依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排除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五、消費申訴之受理方式。
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經由網際網路所為之通訊交易,前項應提供之資訊應以可供消費者完整查閱、儲存之電子方式為之。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消費者保護法第56-1條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財政部94年5月31日台財稅字第09404536620號函釋

營業人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其買賣條件合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之特種買賣,且已藉電視購物節目中或網路明白揭示者,准其發貨時所開立之發票(發票號碼明載於發貨單)於鑑賞期過後始寄發與買受人。

說明:
透過電視或網路購物有別於實體通路買賣,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為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明定。故電視或網路購物型態雖無書面約定,但其條件如已於電視購物節目或網路上公開明白揭示,其發貨時開立統一發票准於鑑賞期過後再行寄發。

 

解約資訊揭露不清,鑑賞期可延長4個月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近日連續接獲多起消費者打電話詢問表示,在網路購物依消保法規定網路購物有7日鑑賞期,但是業者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消費者無從表示解約退貨,要如何處理?

消保官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對於消保法上「訪問交易」或「通訊交易」的特種交易,如果企業經營者未提供消費者相關解約資訊,則 7日解除權(鑑賞期)應自業者提供解約相關資訊之次日起算。如果業者不願提供解約資訊,則契約解除權將從消費者收到商品(服務)後逾4個月才消滅。換言之,無論是訪問交易或通訊交易,企業經營者應主動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之行使期限及方式。消費者倘遇 企業經營者未提供上述資訊時,可依消保法主張7日解除權(鑑賞期)應從資訊提供次日起算;若企業經營者不願提供資訊時,消費者的交易解除權則從收到商品(服務)後已逾4個月才會消滅。此外,若是經由網際網路從事通訊交易時,業者提供之相關交易解約資訊,應以可供消費者完整查閱、儲存之電子方式為之,始符合消保法第18條第2項規定。

消保官同時也提醒消費者注意,因網路有無遠弗屆及身分隱匿的特性,倘若企業經營者惡意使用假資料欺瞞消費者時,縱然消費者依法可主張於7日鑑賞期內解除契約,但因企業經營者身分不詳,無論是消費者採取行政申訴或提起司法訴訟,恐會因公文書無法送達,致無法有效進行救濟程序。因此,消費者從事網路購物時,仍應慎選合法有商譽的企業經營者,切莫向資訊揭露不明的店家或個人交易,導致財 產上的重大損失。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 新聞稿


更多 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及開立統一發票時點  相關稅法經營實務經驗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及開立統一發票時點(1):網路開店賣家劃撥銷售貨物開立統一發票時點

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型態業者特別是網路開店賣家,若是以郵政劃撥方式銷售貨物,在收到郵局「郵政劃撥儲金收支詳情單」、「郵政劃撥儲金存款通知單」後,才交付郵購貨物者,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最遲應於收到郵局上述2種單據之日起3日內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與買受人。

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又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買賣業應以發貨時為限開立統一發票;但發貨前已收貨款部分,應先行開立。故未依前述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者,應依同法第51條、第52條等相關規定,除處1至10倍罰鍰外,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將遭受停止營業處分。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型態業者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買賣業應以發貨時為限開立統一發票;但發貨前已收貨款部分,應先行開立。

 

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及開立統一發票時點(2):網路開店賣家劃撥銷售貨物開立統一發票時點

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型態業者特別是網路開店賣家,若是以郵政劃撥方式銷售貨物,在收到郵局「郵政劃撥儲金收支詳情單」、「郵政劃撥儲金存款通知單」後,才交付郵購貨物者,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最遲應於收到郵局上述2種單據之日起3日內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與買受人。

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又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買賣業應以發貨時為限開立統一發票;但發貨前已收貨款部分,應先行開立。故未依前述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者,應依同法第51條、第52條等相關規定,除處1至10倍罰鍰外,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將遭受停止營業處分。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型態業者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買賣業應以發貨時為限開立統一發票;但發貨前已收貨款部分,應先行開立。

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及開立統一發票時點(3):網購網拍業者應於收到貨款時開立發票隨貨附寄消費者

民眾運用網路平台或電視網路購物購買各式商品,業者往往要求消費者先付款、再出貨,國稅局籲請業者於收款時,應先行開立發票,隨貨附寄予消費者,以符稅法規定,如其買賣條件合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其依前述規定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准於貨物鑑賞期(7天或10天)過後再行寄發。

營業人在消費者完成付款時,應立即開立統一發票,開立之統一發票號碼應於發貨時明載於發貨單上,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依該時限表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應於發貨時開立發票,但發貨前已收之貨款部分,應於收款時先行開立發票,以免違反稅法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網路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型態業者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如有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情形,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該管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被查獲,除補稅外還要受罰,實得不償失。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及開立統一發票時點(4):未能收到款已開發票怎麼辦

業界通常會先開立發票辦理請款,因此實務上常發生未收到任何的勞務收入,卻已經開立發票稅款,須繳納開立發票稅款的不合理情事,但勞務承攬業依財政部相關規定是以「收款時」為開立發票時限,依據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有關該項勞務承攬係以收款時為開立憑證時限,所以,如果所收受票據遭到跳票,以致帳款無法收取時,可以檢附相關未收取款項的證明,向當地稽徵機關專案申請作廢該張發票,溢繳的稅款則可申請留抵,事後僅需在收款時開立發票即可。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型態業者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如所收票據遭跳票,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型態業者可檢附相關未收取款項的證明,向當地稽徵機關專案申請作廢原開立之統一發票,溢繳的稅款則可申請留抵,俟實際收到款項時再行開立發票。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更多 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及開立統一發票時點  相關稅法經營實務經驗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阿甘家族/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娛樂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