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開店商家根本不知要申請商標服務標章這玩意,有一同業客人來店消費後,感受其生意不錯,未來會有很強的發展潛力,就搶先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個人名義去申請註冊商標,幾年後該店果然生意越做越好,店家那時想要擴展營業規模,至智慧財產局註冊該店名為服務標章時,才發覺早已被人搶先註冊,又不願出錢去買商標權下,只好更改店名申請的案例。另還有一合夥開店案例,兩人共同出資開店創業,由一人經營,另一人完全不干涉經營,只等分錢,完全沒干涉經營的合夥人,眼見生意越做越好,就搶先以個人名義至智慧財產局註冊該店名為服務標章,且要求經營合夥人應出資來購買商標授權的案例。

因此籌備開店前應先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查詢店名商標,有沒有人早已註冊使用,一來可避免因無知而侵權,二來可保護自己權益。若你覺得生意做起來還是做不起來根本還是未知數,沒有必要多花錢去申請商標保護,你只要在生意有好轉跡象時,趕緊以個人或公司行號名義智慧財產局註冊該店名為商標即可。
ps:
申請商標註冊審核,請查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http://www.tipo.gov.tw
註冊商標費用 ,每件規費亦請查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http://www.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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