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加盟連鎖體系所擬加盟合約字那麼小、條款又那麼多,又常出現專業名詞,誰看的懂阿?因此有不少加盟開店創業者,是在不懂或含糊下就簽名加盟的。也有加盟開店創業者認為現在簽約加盟可享優惠折扣,依法還有十天審閱期,十天內可以反悔,沒什麼關係,這可是對審閱期有一很大錯誤的認知觀念。

如果你反悔不想加盟,也許你會想:「我昨天才剛簽約,依法要有十天審閱期,我在審閱期內可以悔約不算數!」哼,你可要看清楚加盟合約內容,很可能在你已經簽名加盟合約上面可是有一些條款或是以附註方式在條款內:「買方已確實審回並同意本合約書內容至少十天以上」或是「本人自動放棄審閱期字眼」看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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