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教育局已完成「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草案內明文規定,曾有妨害性自主、性侵,甚至性騷擾等前科者,均禁止不得擔任補教老師,此次修法後未來要必須具備良民證,才能擔任補教老師,修正草案已送至市府法規會審議。
另台北市教育局在議會工作報告中表示,會在三個月內訂定短期補習班師資認證辦法,將原先只要大專以上即可在補習班任教當補教老師,將調整至大學畢業才可當補教老師,因此台北市教育局訂定短期補習班師資認證辦法又被外界戲稱為「陳子璇條款」,此次修法不少補習班和「補教名師」恐因資格不符,將受影響。
教育局針對文理、語言兩類短期補習班部份,將原先只要大專以上即可在補習班任教當補教老師,將調整至大學畢業才可當補教老師,補教老師須備有大學學歷外,且須提出相關科系畢業證書;若非本科系,須檢附,不限國內外機關所發給的執教學科修課證明。
針對小吃、美髮等技藝類短期補習班,因難以統一標準認定師資專業度,台北市教育局傾向維持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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