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頂下餐廳後,新餐廳店名跟前手所開餐廳店名太過類似,結果就因為這樣,前前後後許多消費顧客拿著之前經營者的餐卷要來新餐廳消費,結帳時告知餐券已經換了老闆,不能用了,有的消費顧客表示手上的餐券都成了廢紙損失慘重,臉色一沉或是要我們負責,但不是我們發出去的餐卷,卻要讓我們跟消費者一再說對不起,真是覺得很冤也很嘔。
若你是頂讓店面不換店名續承接經營者,你要請讓店業主說清楚到底有多少金額的預放金、已發放出去的優惠促銷卷、禮卷折價卷落流落在外,頂讓合約內要寫明債權、債務轉移條款及約束讓店業者承諾對流落在外優惠促銷卷、禮卷折價卷願意全額退費,以防金額過大。
若你是頂讓店面換店名經營者,建議你在頂下店面後,如果預算許可下,除更換廣告招牌及名稱外,不妨將店觀門面和操 作動線,稍做一修改,讓消費大眾知道已經換了老闆,也對這家新店有新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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