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加盟生意,尤其是餐飲業,不管是店面或是攤車,有加盟跟無加盟其實都一樣,如要收加盟金更是免了,基本上中式餐飲業不適加盟,加盟無優勢可言,台灣生意人亂用加盟這個名詞,加盟總部充其量只是原物料供應商。

用別人的錢做生意,打響自己的知名度,尤其是攤車的加盟,我看過太多例子,早期香雞城,湯包,滷肉飯,香腸,披薩牛排,有一家加盟金要100萬,總店生意很好1天做2-3萬生意,但因太貴了,不是每家都做得起來。攤車生意生意會好,50%以上是地點好,產品好吃佔20-30%販賣技巧佔10-20,服務態度10-15%,一般加盟總部都是地點好,或者經營很久的所以生意好,加盟者都會產生錯覺,以為加盟後生意會一樣好,產品可複製,地點卻不可複製,且商圈的競爭情況也不同。

中式餐飲品質無法如西式速食般控制到標準化,也是推展加盟困難之處,台灣好的地點已難找了,最好去跟別人學,下苦工學,做生意非一朝一夕,賣個陽春麵都有其困難點,非一觸可成,也不是花個加盟金就會成功的,其專業程度不輸大學課程。本人在市場裡工作10餘年,當過流動攤販,跑過全省各縣市,以上是個人一點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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