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服飾產地標示不實之常見偽標態樣有:

1.廠商於進口時印製許多產地國別,進口後將原產地剪掉,人工改換臺灣或其他國家製造為勾選產地。

2.生產國別或產地標示未明確標示為「臺灣製造」,僅以「臺灣監製」或「臺灣設計」方式標示,讓消費者誤以為臺灣製造。

3.合法進口商品後再予以抽換原產地標示改標臺灣或其他國家製造之標示。

4.附縫標籤車縫時預留標示之空間,再改縫臺灣或其他國家製標示。
 

一般常見違規情形有如台北市五分埔商圈,查獲600件女性服飾,商家將原附縫香港製(MADE IN HONG KONG)標示剪下,加掛義大利製(MADE IN ITALY)吊牌;附縫標示產地為「中國製」、「泰國製」、「越南製」但吊牌標示「香港製」、「韓港進口批發」;附縫標示有剪標情形,旁邊再附縫產地為「香港製」但吊牌標示「台灣監製」;附縫標示產地為「中國製」但吊牌標示「香港或臺灣製」;有進口商名稱但產地標示臺灣。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查獲剪標及偽標,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6條之規定處理,要求商品立即下架停止陳列販賣,如未遵行將依法處銷售業者2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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