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因開設小吃店,卻未裝置油煙處理設備,致油煙逸散污染空氣,市府環境保護局除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該市民新臺幣5,000元罰鍰外,並依環境教育法規定,命其接受環境講習1小時,該市民不服,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市府訴願會進一步說明,99年6月5日制定公布環境教育法,並自公布1年後施行,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餐飲業從事烹飪,不得有散布油煙或惡臭之行為;其中特別規定,人民如有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經有權機關處停工(業)或5,000元以上罰鍰者,並應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環境講習。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業連鎖加盟業者,如果油煙任意逸散污染空氣,除了被罰款外,還要被要求上8小時以下環境講習課程。
以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臺北市訴願會提醒您,違反環保法規,除罰鍰外,尚須參加環境講習
臺北市政府近日作成1件有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之訴願決定,該案係本市某市民因開設小吃店,卻未裝置油煙處理設備,致油煙逸散污染空氣,市府環境保護局除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該市民新臺幣(下同)5,000元罰鍰外,並依環境教育法規定,命其接受環境講習1小時。該市民不服,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市府訴願決定指出,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餐飲業從事烹飪,不得有散布油煙或惡臭之行為,倘有違反者,應處以罰鍰。市府訴願會進一步說明,我國為推動環境教育,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以達到永續發展的目的,特於99年6月5日制定公布環境教育法,並自公布1年後施行,是其施行迄今已1年有餘;其中特別規定,人民如有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經有權機關處停工(業)或5,000元以上罰鍰者,並應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環境講習。所以,訴願會提醒市民日後要特別注意,如果任意違規污染環境,除了被罰款,還可能會被要求上環境講習課程,除了花錢,耗時又費力喔!
以上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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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環保法令記得要參加環境講習以免受罰5千元
新北市統計境內迄今為止違反環保相關法規者約有200案,其中又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為多。環保局提醒並呼籲新北市民及事業主,倘違規接到講習通知,務必記得上課;若拒不接受環境講習或時數不足,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將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再通知仍不接受,按次處罰,直到參加為止。
環境教育法已於100年6月5日正式實施,凡於實施日起有違反環評法、噪音管制法、空污法、水污法、海污法、土污法、廢清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飲用水管理條例、環境用藥管理法及環境教育法等環保法律或自治條例者,且經裁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罰鍰或停工、停業者,應接受1小時至8小時不等的環境講習。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繼北市各地環保局十月起開始執行餐飲業污染環境衛生最高罰100萬餐飲業者要特別注意,繼北市96年9月1日起各地環保局,如台北縣、桃園縣...等地方政府十月起開始執行只要把油煙排放到下水道,餐飲業者最高罰一百萬元。環保局常接獲檢舉,許多餐飲業者投機取巧把油煙排入下水道或水溝中。也有不少餐飲業者,習慣將殘餘湯汁直接倒入排水溝,有些業者甚至以接管方式,將使用過的油脂排入下水道,形成堅硬無比、數量龐大的脂化物硬塊,發出惡臭和堵塞下水道。如果業者經過輔導還是不願改善污染情形,環保局將依空污法、廢棄物清理法、和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排放廢油水則處1200元到6000元的罰鍰。 環保局強調開罰與否的標準視店家裝設的設備能否將污染物作有效蒐集而不散逸,而非有裝就過關。也就是說,並非業者裝設油煙防制設備就不會受罰,只要所排出油煙違反規定空污或排入水溝中,影響到環境衛生,一樣會受罰。以目前的污染防制技術,油脂截留器的裝設成本約在兩萬元上下,比較有效率的油脂截留器設備可去除90%以上的油煙。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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