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持續查核大醇食品公司暫停作業及疑涉違規產品下架
臺北市政府消保官9月14日邀請大安工研到府就衛福部要求疑似偽摻過期原料製造販售之下架商品,進行退費賠償方案說明,經消保官協商後,該公司同意委託大醇食品代工且消費者可直接購買之烏醋300ml及烏醋600ml退回原價2倍金額作為賠償,其餘由大安工研自己製造或由大醇食品代工而未對消費者直接銷售的商品,則以原價退貨。
相關退費賠償說明詳大安工研食品公司官網(http://www.kongyen.com.tw/newsDetail.asp?id=78),服務專線0800-065668。
衛生局查獲不良品回收再製有9項,民眾辨識不良品的方式,係有效日期標示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1日;另「豆瓣味噌」產品,其中不良品回收再製有2項,民眾辨識不良品的方式,係有效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1日,以上問題產品品項、辨別有效日期及授權製造之標示字樣等方式請參閱附件。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即日起倘經查獲仍販售或使用大醇公司疑涉違規產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應積極落實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
以下資料來源 台北市政府 新聞稿
北市府消保官協商大安工研退費賠償方案 大醇食品代工烏醋退2倍,其他下架商品退原價
臺北市政府消保官14日邀請大安工研到府就衛福部要求疑似偽摻過期原料製造販售之下架商品,進行退費賠償方案說明,經消保官協商後,該公司同意委託大醇食品代工且消費者可直接購買之烏醋300ml及烏醋600ml退回原價2倍金額作為賠償。
北市府陳信誠主任消保官表示,9月11日消保官至大安工研調查時,該公司僅表示係委由製造商大醇食品代工製造之烏醋有摻入過期原料,其他自己生產之商品並無問題,會下架是配合衛福部之指示,因而未提任何賠償方案。14日請大安工研到府說明後,該公司同意提出賠償方案,其方案為大醇食品代工製造的烏醋300ml及600ml退回原價2倍金額作為賠償,其餘由大安工研自己製造或由大醇食品代工而未對消費者直接銷售的商品,則以原價退貨,相關退費賠償說明詳大安工研食品公司官網(http://www.kongyen.com.tw/newsDetail.asp?id=78),服務專線0800-065668。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進一步指出,大安工研未對代工廠商大醇食品進行商品製程檢驗把關,沒有故意也有過失,因此要求代工烏醋部分要賠償,退費賠償之問題商品製造期間以衛福部公告為主。若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的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免付費服務專線「1950」尋求協助。
以上資料來源 台北市政府 新聞稿
以下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 新聞稿
新北市衛生局持續查核大醇食品公司暫停作業及疑涉違規產品下架
新北市衛生局14日派員至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醇公司)工廠生產區進行查核,現場確認業者已停止生產出貨,並就相關製程紀錄資料進行行政調查。另派員至連鎖餐飲、超商、超市及各大賣場共計15家次,稽查疑涉違規產品之下架回收情形,並無違規情形。衛生局指出,自9月11日至今,共計查核143家次,問題烏醋及味噌產品下架回收分別為22534.5公升、63公斤。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大醇公司「烏醋」類之產品,衛生局查獲不良品回收再製有9項,民眾辨識不良品的方式,係有效日期標示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1日;另「豆瓣味噌」產品,其中不良品回收再製有2項,民眾辨識不良品的方式,係有效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1日,以上問題產品品項、辨別有效日期及授權製造之標示字樣等方式請參閱附件。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即日起倘經查獲仍販售或使用大醇公司疑涉違規產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按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以上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食藥署稽查「大醇食品有限公司」退回逾期品重新再製之辦理情形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4年9月10日晚間接獲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大醇公司涉嫌於103年1月至104年4月21日間,將通路商退貨之逾期、即期或標籤破損等情況之產品回收後,重新混入新品再製成9項烏醋及2項豆瓣味噌產品(詳如問題產品清單)並販售,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業者應於9月13日午夜12時前將案內違規產品下架,並通報轄區衛生局。
|
食品藥物管理署查獲「見豐貿易有限公司」多項逾期產品及疑涉標示不實產品 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8月25日東海食品行查獲41項逾期產品及17項疑涉標示不實產品,因疑似違規產品數量龐大,已封存整間倉庫,並持續清點各品項及數量中。本案查獲逾期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竄改標示涉刑法偽造划不來
有民眾向衛生局陳情全聯西盛店將過期產品改標後持續販售,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多次派員抽驗稽查,雖未在陳列架上查獲過期產品,也未查獲同一品項有兩種貼標情形,但 9 月 5 日於生鮮產品儲放冷凍倉庫見有 3 品項提拉米蘇杯、黑糖大福 ( 芋頭 ) 、日式雪藏銅鑼燒 ( 芒果 ) 各一箱已逾有效日期,現場立即要求業者銷毀逾有效日期商品。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使用過期食材進行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等行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爰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開罰6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以下罰鍰,另倘食品業者涉及改標、竄改及偽造等刑法。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創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涉及改標、竄改標示,尤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於修法,除提高行政罰鍰額度最高至2億外,亦涉偽造等刑法,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另應落實自主管理,過期食材視同廢棄物,應即時清理移至垃圾廢棄區或予明顯區隔,確保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
更多 阿甘創業加盟網 > 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
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店家老闆勞健保如何投保較划算or替員工加勞保就一定要替員工加健保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參訪創業加盟展經驗及探討 or我不知要開什麼店or 如何挑最適合加盟總部
加盟陷阱 or 加盟合約是否合理 >
出問題加盟總部的特質 or總部公平合理供貨策略 or加盟解約或終止關係探討or 參觀加盟總部和分店
加盟創業競業禁止條款 or加盟創業商圈保障條款or加盟創業未盡事宜概括條款or加盟創業檢核表or加盟合約下載
如何成立一優良加盟總部 > 開放加盟前需完成事項or 成立加盟總部的第一步 or 勝利之道嚴格慎選加盟者
or 加盟連鎖展店策略 or加盟經營管理手冊密笈or加盟實務經營管理技巧 or 品牌探討及塑造品牌過程中要注意些什麼or加盟總部經營策略
sop標準制度化 加盟分區督導制 經營手策,工作說明書、作業SOP
經營手冊或店長手冊、工作說明書和
標準作業流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OP) 、
顧客關係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CRM)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