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創業需資金或是開店商家需資金周轉,應慎選借貸金錢單位,市面上現金週轉有不少是『機車借貸‧原車可用』或是『假分期、真貸款』之變相高額利息借貸,創業需資金或是開店商家應事先應調查清楚商家的信譽及名聲,慎選籌資貸款工具不僅可替自己節省不少資金成本,也可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及麻煩。

目前籌資管道有政策性創業貸款親友籌資標會籌資保險公司借貸籌資二胎籌資等多元管道可籌資金。另市面上亦有各種較低利率借貸管道,申辦都非常容易,因此,開店創業需資金或是開店商家需資金周轉應考慮向政府單位或公私立銀行取得所需資金資金或是周轉金為宜。

 

以下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假租車、真融資」租賃公司

林姓被害人於100年1月間,因急需用錢透過報紙『機車借貸‧原車可用』廣告,向租賃公司借款新臺幣2萬1,000元,月息逾20%,因無力繳付高額利息,遂向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黃祿芳檢察官報案,爰指揮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

專案人員歷經2個多月跟監蒐證,該集團犯罪手法係於報紙分類刊登借貸廣告,吸引不特定民眾借貸金錢,借款人需先將機車過戶予該公司,預扣第1期利息,假藉以每日150元不等租金,將該機車租予借款人,實際上收取月息20分以上之高額利息,並要求被害人簽立商業本票、交付機車行照等作為擔保,被害人如延遲或無力清償,即刊登分類廣告催討還車,否則將車牌報廢,進而訴諸法律,對被害人提出侵占告訴之手段催討,影響社會治安甚鉅。

於本(7)月19日,由本局刑事警察大隊會同蘆洲分局,持搜索票暨拘票兵分5路,於本轄中和、蘆洲及桃園縣中壢市,查緝陳姓主嫌等6人到案,當場查扣犯罪所得現金5萬元、犯罪用工具電腦、本(支)票、客戶借款單及機車行照、教戰守則、廣告單資料等證物,初步清查被害人多達400餘人(10餘人已遭該集團提出侵占告訴),全案偵詢後依涉嫌違反重利罪嫌,移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本局在此呼籲如有遭受該集團迫害之情形,請勇於向本局報案。
 

以上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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