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開店創業者在簽加盟合約前,對定義不明確的加盟合約條文,在簽約前務必要求加盟總部做一完整補充式說明,特別是帶有罰則和終止加盟合約的違約處罰條款。例如,加盟合約條款中的裝潢裝修條款,若因相關業務需要,經總公司提出要求重新裝修時,加盟者有義務及自行負擔費用,依總部規劃設計更新裝潢設施;或合約中有加盟店如違反加盟合約或相關管理規定時,加盟店願無條件讓總公司按合約隨時中斷其加盟權,並放棄法律追訴權。

上文中所提及「相關管理規定」和「相關業務需要」,就是一沒有明確的內容規定及界定;加盟開店創業者簽約加盟後,若加盟總部一時想要提昇店格競爭力,或是隨時想加入或修改管理規章,你只能按約乖乖配合,這可是會對加盟分店帶來許多經營上的困擾。在簽約前務必要求加盟總部「相關管理規定」和「相關業務需要」將所有「相關」規定約定清楚,且做一完整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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