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居心叵測的加盟總部為取信於加盟開店創業者,會出示LOGO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或是一些品牌經營授權書 ,有的品牌授權書甚至是用英文版, 然而事實上,該LOGO商標品牌根本沒有或尚未通過行政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商標註冊。這些原本居心不良的加盟總部就是利用開店創業者對商標知識的無知不瞭解,運用這些尚未取得商標,在招攬加盟者,等賺取足夠加盟金後,就關門走人從此人去樓空,只留下無辜受害又不知如何善後的加盟開店創業者

一個加盟品牌,如果連這最基本的
LOGO商標都沒有取得註冊所有權,那麼他憑什麼授權與保證您日後的經營權益?又憑什麼收取加盟權利金?

加盟開店創業者可使用搜索引擎,搜索加盟品牌名稱,看一下網友對加盟品牌一些評論,也看一下是否有違法不良的記錄,留意商標及公司行號各註冊成立多久,是誰擁有LOGO商標所有權。一般而言剛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行號,依照商標申請流程到取得商標所有權所需時程,實務上剛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行號,要取得註冊LOGO商標所有權,可是不多,除非是早已擁有註冊商標所有權辦理或是移轉所有權不然就是在公司成立時就立即提出申請註冊商標

前一陣子二個餐飲加盟連鎖體系的爭奪商標糾紛案,二個加盟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一方被迫要更改品牌名稱,加盟該體系的所有加盟連鎖店也被迫都需要花錢改名換招牌,對每一加盟連鎖店生意及商譽造成嚴重影響,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加盟總部的確註冊擁有此一商標品牌所有權,才能放心地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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