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連鎖店如要頂讓,往往都會因加盟期間內,加盟分店會受加盟合約限制,不能私下頂讓加盟店面,然而有加盟連鎖店業者會技巧性地採取先「以租代售」,等加盟期間過後再移轉店面所有權的替代頂讓模式,迴避加盟合約限制。然用此種先簽訂租約後續再將租金轉作頭期款,因店面頂讓買賣雙方採此「以租代售」模式,風險可是不低,若生意好轉還是讓店賣主反悔,或買方因生意不好而不想買,交易中間過程極易產生店面頂讓爭議糾紛。

加盟店頂讓實務上採取「以租代售」模式,仍要店面頂讓買方願意配合讓店賣方才有可能,另雙方在頂讓金額給付方式及頂讓技術移轉的先後順序,仍須頂讓雙方達成共識才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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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內容和過程注意事項
1.商業登記及稅務登記變更轉移
2.智慧財產權(包含加盟變更轉移或商標、專利、技術變更轉移)
3.生財器具及營業設備轉移
4.店面使用權轉移
5.債權、債務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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