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加盟總部考量本身日後商圈利益,因此在商圈保護範圍上並無明文規範,或是故意用字義不清或模稜兩可,譬如「商圈保護範圍或是分店間之設立距離,由加盟總部依專業及市場需求認定之或類似條文」,來規範商圈保護範圍。

加盟合約商圈保護條款中若有上述情形,加盟開店創業者務並要求加盟總部更改該條條款內文,改成明確用數字和文字規範清楚的商圈保護範圍。另因現今加盟連鎖體系的直營店或加盟店大多有提供外送業務服務,故越區跨入加盟分店商圈範圍內,應排除不在此商圈保護限制條款內,以利於商圈保護制度能順利的運作執行。

因此建議有採行商圈保護制度的加盟總部,務必要在加盟合約上明確約定,加盟開店創業者店點所在方圓路程 xxx 公尺內,為保障加盟開店創業者經營商圈範圍,加盟總部保證不另設同品牌之直營店或加盟店,如有違反,加盟總部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加盟開店創業者除此之外,加盟連鎖體系若還能以專業經驗主動協助加盟開店創業者商圈評估選擇出最適店點,那對加盟雙方獲利及合作都會有其長久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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