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96年北市府「台北好湯圓」網路票選的人氣店家「蔡xx老店」,因一年內達三次漏開統一發票,遭國稅局依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在福州街知名老店門上貼上告示,店家自三月5日 至三月14日,停止營業10日。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處一倍至十倍罰鍰。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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