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講“社區小型超市”的問題。
很簡單的說,我的社區就很小300-400戶,雜貨店、超市共四家,如果我投入競爭,我投入資金把門面、內容做的亮麗,第一個問題是“回收時間要多久、利息費用是否超越每日收入”?
如果我展現出一個假象的獲利狀態“生意很好”,我肯定很快就有人切入戰局!
所以單純的發展事業、很容易產生競爭對手,現有的社會就業、賺錢意思需求非常的強烈,絕非只有我才能做。所以用簡單的心理謀取發展契機是一種危險的行為。就比方現在追隨加盟事業,如果用“我付錢就理所當然你必須給我利益”的心態去迎對,這些龍頭老大將變成卒仔的地位!所以朋友們、大家必須理解“他為什麼是老大”?在這種狀況下才會有足夠的平常心去應對。

其實我在社區商店的發展計劃、很簡單的一個概念“不能簡單就想賺錢”!我的店在社區中的地位是一個服務中心,店本身的收入主要來源是“產地農特產輸出”,輸入的部分是消費投資模式,雖然是一般單價,但是我並不賺賒區民眾的錢,是一種“集資模式”,我把為村民的“未來利益”融入商店經營。他們匯集河道我這裡來消費,把資金是入社區的這個共屬事業體。而我必須負起協助我的村民賺錢的任務,跟全國各地社區聯合發展未來的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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