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公司行號想設在第三、四種住宅區及商業區內,但建築物使用執照原登載核准用途不是做為一般事務所工作室或辦公室使用,你可附下列文件至建設局擬變更為一般事務所工作室或辦公室使用︰
1.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正本(使用執照載明商業區者可免)
2..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3...建築物使用執照核准圖之該樓層平面圖影本(標明營業範圍及面積)·
4...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正本及建築測量成果位置圖正本·
5.....屬第三種住宅區需加附都巿計劃地籍套圖(向工務局申請)


更多
工商登記實務經驗探討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網路開店市集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