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加盟總部爲了快速拓展加盟店,本身未發展完成下就急於開放加盟,有些連智慧財産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註冊證都尚未申請,這種加盟總部很容易就因此造成加盟的糾紛及困擾。

加盟,不就是加盟總部將品牌商標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所以強烈建議想加盟創業者爲確保日後加盟權益,加盟前或在簽約前應要求加盟總部提出(商標所有權)服務標章證書,不然到時你所付費加盟用的商標,若()有人向智慧財産局申請,加盟者如果又一時不察,在還沒搞清楚的狀況下就付費簽約加盟,你可能會面臨替人打天下還要自行花錢換招牌的下場。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到智慧財産局確認此品牌的所有權人,另也請總部出示(商標所有權)服務標章證書正本非影印本,以確認擁有該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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