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讓店面最怕是頂到地點不好或是店面房子或房東有問題的店,至於開票和稅務方面技術上很容易克服。因為開店店家值錢和引客人上門的商譽應該是指招牌商標,不是公司行號的名稱,所以為避免被稅捐機關查稅或是被查漏開(頂讓應屬其他收入)營業發票,可與對方談好,將舊公司行號申請註銷辦理稅務清決算後,請對方再自行申請成立一新公司行號,接手續經營即可。不然頂讓店面因係是出售資產及存貨,只要與對方談好,實際成交金額不要開那麼高且低於帳面,即無清算所得,就不須再額外繳稅。

頂讓店面變更營利事業登記負責人,是很方便迅速頂店者可馬上接手營業,但只辦理負責人變更登記,也就是接手原公司行號,不另設立新公司行號,雖也沒有繳納營業稅問題,但讓店者以往債務及稅務責任接手經營者就要被迫全部接收,風險很高故強烈建議頂讓店面應避免採用此方法接手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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