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料為本公司員工外送守則給你做參考

1.外送員離職需14天前事先告之公司,無告知者扣月薪一半。

2.外送員遇到非請假不可,請前一天告知,或扣薪規定:上班遲到扣**元,早退扣**元,或無故失蹤(失去聯絡)扣**元,送完無回報扣**元。曠職一日扣**元,病假需附證明,否則以曠職論。

3.外送員收費一律遵照送貨單上金額收款,若有超收金額之情形,發現者將扣薪**元。

4.當日所送之物件需當日送完,如發現嚴重遲送(未告知公司)將扣薪**元。外送員在下班時送完最後一件,請務必打電話回報公司送達時間。

5.雨天送貨物時,需將物品蓋好包好,以防被雨淋濕。送貨時需小心,如有遺失或損毀外送員須自行負責。如遇非人為疏失導致物品有損毀或遺失,應立即向公司報告情況。

6.外送員上班時間需穿著制服服裝儀容須穿戴整齊,對待客戶需保持親切有禮具笑容且應常說請、謝謝、對不起。

7.外送員在送貨前,請當面點清要送的貨物是否齊全,以免造成爭議。

8.外送員送貨時,如需超過20分鐘以上等候,要先電話知客戶。不可跟客戶有任何口角、行動上或者是金錢上之糾紛

9.外送員在外送貨時,需在送貨單上務必要求收件人簽名,否則此送貨單將視為無效。如訂貨人不在時必須請代收人告知雙方關係且請代收人簽收。

10.外送員屢勸不聽者將遭調職或革職處分,外送員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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