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賺100萬元不容易;然而開店花100萬元卻十分容易,許多創業開店者在籌備創業之初總是過於樂觀充滿熱情,但往往因缺乏經驗及危機意識而衝過頭。導致一開始創業就埋下了一顆不定時財務炸彈,一旦意外引爆,只能傷痕累累提前出局。

最常見的情況是創業者以為做的生意是收現金生意,開店前購買生財設備加上裝潢就把大部份的資金用完,計畫用賺的錢去付房租、薪資和採買新貨即可,但沒想到店收入不如預期外,每日店門一開張又什麼都要錢,房租、水電、管銷成本…,入不敷出後即發生財務周轉缺口,不是生意不能做,而是運用不當,導致創業開店失敗。
其實開店做生意都須要一段打底期,也就是會有一段長長短短的虧損期,尤其是前半年。所以建議創業資金除了初期開辦費支出外,還要準備6-12個月的週轉金(進貨費用、員工薪資、水電費、租金其他費用、行銷費用及生活開銷安家費)。創業籌資得之不易,創業也不易再來一次,所以一定要有計劃的控制支出,及計劃好資金運用,這樣的遺憾才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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