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勢角夜市裡有一家經營多年生意都很好的唐老鴨滷味攤,當業者想使用「唐老鴨」這名號擴展營業規模時,才發現這個卡通人物名號,早已有人向智財局註冊,這些有高知名度的卡通名稱或人物,自己使用多年但現已無法再使用,只好放棄原有老店使用名稱,另取其他名號做生意。

原則上,我國商標法是誰先搶先註冊誰先贏,所以在設計商標之前,可以先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檢索,確定有沒有相同或類似商標已被登記。如果沒有你就可搶先註冊,如果有人已先註冊,你還可以看其註冊類別是否是相同,若是則不行,若不是則你有機會可搶先註冊該類別商標,然而實務上,只要知名度頗高的卡通名稱,幾乎所有的類別都被註冊了,如果你還是想使用該名稱,只有付權利金與商標所有權人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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