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牛肉因狂牛病之故,在二○○一年起就被阻擋於國門外,六月八日的相關公告裡也尚未宣布開放,業者販售的神戶牛」與「和牛」從何而來?

消基會99年九月上旬透過網路搜尋餐飲業者,以其在自身官方網站上公布的菜單為調查依據,以消費者身分打電話到十五家餐廳,詢問所提供神戶牛與松阪豬店家肉品來源,,有十一家「松阪豬」是來自台灣、有二家是來自「美國」、一家來自「澳洲」、一家表示「不清楚」! 餐飲業者菜單上標示高檔「神戶牛」,卻端出較便宜的牛肉,餐廳業者已涉標示虛偽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

餐廳業者應避免使用讓消費者混淆的菜單菜色名稱,並以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相關進口證明或產地證明,以取信於消費者!

更多  創意經營術 > 經營主題餐廳實例
開店經營策略實例   顧客滿意的定價(策略) or 定價實務   or 商品開發應由顧客決定
創造附加價值才有未來 or   菜單  or 客製化  or 核心價值or   安全庫存量
開店創業市場定位的重要性 or競爭市場中脫穎而出 or產品差異不大如何吸引更多的人進店

 

以下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今年9月初,桃園地檢署查出有業者走私日本松阪牛肉,並有立委助理涉及護航,檢方起訴11人;2009年1月間,日本農林水產省委託民間公司在台灣調查,發現許多打著日本名號的產品都是「冒牌貨」。

「產自日本」在不少消費者的心目中,是和「高品質」劃上等號的,市面上一般的日本商品,價格也普遍較高。但事實上,根據我國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的公告,因日本發生口蹄疫疫情,已於今年4月22日自「非疫區」刪除,因此日本的豬肉肉品不可輸台,迄今尚未解禁;而日本牛肉部分則因「狂牛病」的影響,自2001年起,即阻擋於國門之外,最近一次於6月8日的相關公告中,亦尚未宣布開放!那麼,餐飲業者菜單上出現的「松阪豬」和「神戶牛」、甚至所謂的「和牛」等,是怎麼一回事?

為瞭解市場現況,消基會於9月上旬,透過網路搜尋餐飲業者,以其在自身官方網站上公布的菜單為調查依據,發現共有15家業者於網站菜單上標示提供「松阪豬」、「神戶牛」與「和牛」等讓消費者與「日本肉品」產生聯想的菜色!(詳請見表)

一、調查結果

(1)2家業者於網站菜單上,標示「神戶牛」菜色!
根據調查發現,有2家業者於網站公布的菜單上,列出「神戶牛」菜色:8號「信林鐵板燒」標示提供「神戶牛排」,價格1,800元;12號「烤狀元日式燒烤」吃到飽的菜色之一標示有「神戶牛雪花」,價格午餐328元、晚餐418元。
(2)2家業者於網站菜單上,標示「和牛」菜色!
「和牛」一向給人高級食材的印象,而講起「和牛」,消費者也自然而然會和日本出產的肉品產生聯想。在本次的調查中,有2家業者於網站菜單上,標示提供「和牛」菜色,包括7號「石頭燒日式碳火燒肉」吃到飽的菜色之一提供「霜降和牛」,價格329元~429元、15號「禪日本料理」提供「精選和牛火鍋」,價格2,380元。
(3)11家業者於網站菜單上,標示「松阪豬(豚)」菜色!
在本次調查中,有12家業者於網站菜單上,標示提供「松阪豬(豚)」相關菜色:1號「七條龍碳火燒肉」提供「古香椒鹽松阪豬(薄切)」、2號「大巨人鐵板燒」提供「松阪豬肉全餐」、3號「大玉門燒烤」提供「松阪豬肉」、4號「川井鐵板燒」提供「松阪豬肉」與「松阪豬肉特餐」、5號「太將鍋日式涮涮鍋」提供「精選松阪豬肉鍋」、6號「牛角日式碳火燒肉」提供「松阪豬肉」、9號「夏慕尼」提供「蘋果松阪豬」、10號「滋賀屋日式涮涮鍋」提供「霜降松阪豚肉鍋」、11號「黑川堂日式炙燒牛台景觀餐廳」提供「黑川堂松阪豬排」、13號「樂也日式燒肉」提供「松阪豬肉」,以及14號「橘色涮涮屋」提供「松阪豬肉」。

二、肉品哪裡來?業者說法不一
在本次的調查中,有2家業者於網站菜單上,標示「神戶牛」菜色,也有2家業者標示提供「和牛」,消基會不禁要問:這樣的菜色名稱,難道不會讓消費者認為是日本進口的肉品嗎?此外消基會也發現,在豬肉的部分,被調查的業者均以「松阪豬」命名,同樣讓消費者產生這些豬肉來自日本的概念。
為進一步瞭解業者對這些肉品產地來源的說法,消基會工作人員也以一般消費者的身分去電詢問。結果提供松阪豬肉的3號「大玉門燒烤」與6號「牛角日式碳火燒肉」只回答「是進口肉品」,無法再交待確切的產地;提供「霜降和牛」的7號「石頭燒日式碳火燒肉」回答「不清楚其來源」;提供神戶牛排的8號「信林鐵板燒」回答「來自美國」;提供神戶牛雪花的12號「烤狀元日式燒烤」回答「來自澳洲」;提供精選和牛火鍋的15號「禪日本料理」回答「來自澳洲」。其他提供松阪豬肉的業者則均表示「產自台灣」。由以上的調查可以發現,同樣是宣稱「神戶牛」,有業者說來自美國、有業者說來自澳洲;還有業者表示「和牛」來自澳洲,也有業者回答消費者「不清楚」,更有所謂的「松阪豬」業者卻告知產自台灣!若該等肉品實際上並不是來自日本,餐廳業者卻採用與日本產地產生聯結的菜色名稱,將對消費者造成誤導,讓消費者以為該等肉品是產自日本的高級牛肉,則業者即涉及廣告不實。而若該等肉品來自日本,業者豈不是又涉嫌走私?

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七、攙偽或假冒」,因此若業者提供的肉品有假冒產地的問題,依同法第29條第一項,應予沒入銷毀、第31條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而涉及走私進口者,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處貨價一倍至三倍之罰鍰。起卸、裝運、收受、藏匿、收買或代銷私運貨物者,處三萬元以下罰鍰。」

三、消基會呼籲
(1)餐廳業者應避免使用讓消費者混淆的菜色名稱,並以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肉品產地;譬如「和牛」,並非產自日本而是產自澳洲,業者就應該再特別加註如「產自澳洲」、「媲美松阪牛的澳洲牛肉」等說明,才不會混淆消費者;至於台灣自創的「松阪豬」,是指油花看起來像松阪牛肉般的豬頰肉,甚至還有某縣的農會,曾在網路上販售「松阪豬」,無論業者是否有意造成消費者的誤解,消基會都認為,不應該期待個別消費者有辨識與理解的能力,縱使日本豬肉被解除禁令,照理說也不會有所謂的「松阪豬」。否則,無論業者提供的「松阪豬」或其他任何足以表徵為日本肉品的菜單名稱究竟來自何處,都應出示相關進口證明或產地證明取信於消費者!

(2)衛生主管機關TFDA應研擬管理規範,並將一定規模以上的餐廳菜色,列入「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之一有關特定散裝食品應標示原產地的範圍;也可考慮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則,譬如是否可使用「和牛」之類曖昧不明的名稱或可使用的條件為何?更應該依法針對坊間的餐廳,調查其肉品來源。
至於業者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問題,消基會也呼籲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展開調查。若業者確有廣告不實的問題,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一項:「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而依據同法第21條第二項規定:「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而對於違反第21條的業者,依同法第41條,還可處以最高2,500萬的罰鍰。

(3)消費者若看到餐廳業者標示「松阪牛」、「神戶牛」、「和牛」、「松阪豬」等菜色,應合理懷疑其產地並非來自日本,不要白花冤枉錢或受到業者不實宣稱的吸引

arrow
arrow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