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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讓接手經營店面模式來開店創業,不僅可接手既有的顧客資源和獲得免費經營技術,若再從投入資金多寡這角度來看言,絕對會比開一家全新店面省很多,當然也會比加盟開店更為省錢。然採頂讓接手經營店面模式來開店創業,在頂讓交易過程中本來就存在著諸多風險,如有些讓店業者會利用開店創業者急於創業的心態,或是沒頂讓商談經驗,利用店面頂讓來進行詐騙或者是謀取個人不公平利益,因此在和讓店業主商談且有可能達成頂讓協議前,除應將店面使用權和轉讓權益弄清楚外,以降低頂讓店面所可能產生的詐騙行為外,還要透過頂讓契約約定清楚頂讓雙方的權責和處罰條款及方式,以降低頂讓店面所可能產生的不公平頂讓交易。

頂讓契約內基本上應要有如下條款,以約束及保障頂讓雙方權益。讓店方違約不賣或不按頂讓契約履行,讓店方應將頂店方已繳付所有款項,如數退還頂店方,讓店方並賠償頂店方已繳付款項相同金額予頂店方。相對,如頂店者若未依頂讓契約付款或不按頂讓契約履行,讓店方有權收回本契約標的之經營權營業設備及其他生財器具,並沒收頂店者已繳付所有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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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好價錢讓出店面or讓店價格要怎麼訂oror付訂要註明保留解約權or 訂金
頂店要辦那些變更較好
1.商業登記及稅務登記變更轉移
2.智慧財產權(包含加盟變更轉移或商標、專利、技術變更轉移)
3.生財器具及營業設備轉移
4.店面使用權轉移
5.
債權、債務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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