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保證金的用途,絕大多數是保障加盟總部的權益,約定加盟店應履行加盟契約中的義務,一旦加盟連鎖店違反加盟契約中的條文規定,加盟總部就可依加盟契約直接從加盟保證金中取得清償,因加盟保證金全名稱叫做加盟履約保證金

然有些加盟體系收到「加盟保證金」後,會挪用加盟業者繳交的保證金,當做轉投資事業運用;一旦加盟連鎖品牌品牌因為經營不善或是轉投資失利倒閉,加盟連鎖品牌總部人去樓空,加盟店主保證金很容易因此就血本無歸。因此將加盟加盟總部收取的保證金,交付銀行信託,在加盟總部與加盟業者加盟契約到期或提前終止加盟契約時,可較有保障領回原繳交保證金,就算加盟連鎖業者惡性發生倒閉的時候,加盟者也才有機會領回原繳交加盟保證金,將傷害降至最低。

目前為止加盟連鎖業界較常用保障管理加盟保證金方式為定存,但此做法對保障加盟者的權益卻是有限,永慶房仲加盟連鎖業者率先於99年8月將加盟金約1億元交給付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信託,讓旗下加盟業者吃下一顆定心丸的做法,創下加盟連鎖業之先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