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創業 租店做生意若擔心日後生意不好又不得頂讓或部份轉租這問題,得留意在與房東所簽租屋合約中,是否有加註不得頂讓轉租條款,若有則建議刪除;租屋合約若未提及可頂讓轉租條款,承租方又擅自頂讓轉租給他人,還是屬違約。因此頂讓轉租前一定要取得房東同意,才可頂讓換約轉租。然若能向房東爭取到在租屋合約中,註明允許房客可頂讓轉租條款,那當然是最好,那麼房客在合約期間內進行頂讓轉租是絕對是合法的。

依民法第443條規定,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再依民法第444條規定,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仍為繼續。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承租人負賠償責任。所以店面轉讓承接頂讓的承租人在租屋期間,有將店面毀損、破壞,讓店承租人還是要負賠償責任以及相關修繕費用。

頂讓店若要進行轉租,務必要先經得房東出租人同意,頂讓轉租辦理程序建議是先終止之前的店面租約,承接頂讓之後的租客再和房房東出租人重簽定新合約,這樣對頂店者和讓店者都會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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