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擺流動式滷味攤恰好遇到好友來購買,好友吃後覺得口味不錯就提議他有一雙贏合作想法,合作方式是我朋友提供夜市五金店面騎樓及水電供應,我提供滷味所需添置的攤位等等硬體措施。
說好有賺錢就是7-3分,虧損就沒提,攤位全權我來管,如有不便或很忙時他和店員都會跳下來幫忙。

初期新攤位一開張,由於位於夜市生意很不錯,扣除成本和分攤後比以往擺流動好一些!
雙方合作賺錢愉快,但7個月過後,我朋友跟我說他五金店生意不好沒賺什麼錢,店租下個月底將到期,房東看騎樓生意不錯,店租一下要多漲一萬殺到8千元才肯續約;希望我能吸收漲8千元的店租成本,不然他很難續租下去,這可是很為難,變成我要出租金8千元付騎樓,還要利潤7-3分,這樣獲利比當初擺流動式差不多,想一想沒這位朋友,也沒現在的固定攤位,就答應他;誰知再一年後又面臨漲租相同處境,這次我不敢答應他只好換點經營,不然一年一年漲這生意怎麼做;我搬走後,同樣騎樓地點1周不到出現一家完全一模一樣的滷味攤位,這不是擺明我是有計畫被趕走的,人心啊 ! 有錢是無法一起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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